——按原理分:有電阻應變式、振弦式、磁電式、陀螺式、核電式等。
——按操作方式分:有自動和非自動電子稱之分。
——按準確等級分:1、2、3、4四個等級。相應亦可以分為zui精密級、精密級、商貿級、工業級,但這種稱呼只是相對的、非嚴格界定的。因此,從嚴格的意義上應按前者分類。
——按承重結構或承重方式分:有皮帶電子稱、電子軌邀衡、吊鉤電子稱、料斗電子稱、平臺電子稱、車輛軸重秤、便攜可移動式電子臺秤。
——按用途或使用功能分:可有向公眾售貨用計價秤、定量分選秤、定量包裝秤、配料秤、公路定量監控秤、人體保健秤、家用廚房秤、零件計數秤、防爆秤.
——按計量管理性質分:有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之分.在我國凡用于商業貿易、運輸大宗物料的交接、醫藥衛生方面的電子稱和電子天平,都應接受政府的強制檢定。
第14年